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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时间:2023-05-17 17:34阅读: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民法典实施后,遗产继承问题有了部分变化,今天北京律师带你了解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供大家参考。一、继承从何时开始?继承的发生往往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以及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1、宣告死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下落不明满4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二是因发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图1)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民法典实施后,遗产继承问题有了部分变化,今天北京律师带你了解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继承从何时开始?

继承的发生往往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以及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

1、宣告死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下落不明满4年,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二是因发生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2、意外事件中的推定死亡,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推定规则,在满足“相互有继承关系+同一事件死亡+无法确定死亡时间”的前提条件下,结合辈份关系综合推定死亡先后顺序,进而确定继承的开始时间。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这里面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2、婚姻关系中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只要是本人的财产都可以被顺利继承?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本人的财产都可以顺利继承。但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目前,最常见是一些群众未经报建手续、未依法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由于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补充相关手续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使订立遗嘱,但在实际办理继承时,有关部门是不办理转移登记的。

所以,为确保遗产顺利继承,建议依法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取得与实际相符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才订立遗嘱。

四、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子女不是唯一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不是唯一的继承权人。

另外,即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都先于其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独生子继承回来的财产也不必然是其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有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明确指定,孩子继承财产后,该财产会作为孩子与他的配偶夫妻共同财产,即继承后的房子儿媳或者女婿也有份。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

五、再婚家庭,遗产只归再婚子女吗?

父母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依然有权继承其遗产。同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长期的抚养关系,他们之间互相享有继承权。

六、子女谁照顾老人多就能多分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多分遗产。

另外: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七、孙子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所以财产也有孙子的份额?

在我国《民法典》中,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列,只有在子女先于自己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才可以代位子女继承财产。

如果想要将财产直接留给孙子,需要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留给孙子的遗嘱是属于遗赠,因此,如遗嘱处分的财产是房产,要注意遗产转移登记时是需要按赠与过户缴纳相应的税费。

八、订立遗嘱后,财产就是受益人的?

农村里很多自建房是子女出资建造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为了确认财产的归属出资,子女会要求父母订立遗嘱。也有很多父母认为,订立遗嘱后房子就是子女的,自己无权再处分财产,也不可以更改或者撤回遗嘱。

其实,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立遗嘱人去世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回或者变更遗嘱,也可以自行处分财产。

九、立遗嘱人可以在家随便订立遗嘱?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各种形式的订立遗嘱的形式,但是无论何种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形式要件,否则会导致遗嘱无效。订立遗嘱最大的作用是定分止争,如果遗嘱内容不明确或是形式不规范,不仅达不到避免纠纷的作用,反而会导致更大的家庭矛盾。

所以,最好选择专业的机构订立遗嘱。

十、订立遗嘱后,受益人无需通知其他继承权人就能直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应该通知全部继承人。遗嘱不是遗嘱继承确权文书,只是被继承人遗产分配意愿的证据。因此,有了遗嘱未必就能一步到位继承财产,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确权流程才能继承遗产。

所以,继承开始后,要通知全部继承权人且向相关的职能部门了解遗产确权的流程和要求。

以上是北京律师整理的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的几个常见法律问题)相关内容。

标签: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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