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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

时间:2023-03-11 08:36阅读: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凭借改革开放的时代东风,律师事业不断地探索前进,形成了现在29.3万多人的一支精英队伍,我们所走过的艰辛之路,就是一条责任和规范之路。现在,赶上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历史机遇,我们更要在责任和规范之路上乘风破浪、疾速前行。因此说,今天,四川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为我们摆下这个“龙门阵”,的确是动了一番心思,值得我们认真对待,虚心学习。

也谈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图1)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凭借改革开放的时代东风,律师事业不断地探索前进,形成了现在29.3万多人的一支精英队伍,我们所走过的艰辛之路,就是一条责任和规范之路。现在,赶上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历史机遇,我们更要在责任和规范之路上乘风破浪、疾速前行。因此说,今天,四川省律师协会,刘守民会长,为我们摆下这个“龙门阵”,的确是动了一番心思,值得我们认真对待,虚心学习。

  今天,我就律师的责任问题谈一点认识,借此就教于各位大家。

  我理解,责任,应该是作为一个律师,在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依法、规范执业的前提。这样说,不是大话,也不是遑论。

  律师的责任,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话题。对于一个个体而言,责任可以是个人责任,可以是家庭责任,可以是朋友责任,可以是社会责任,或者又可以是任何与这个个体相关的其他什么责任。那么,对于律师而言,除了个体应当承担的所有责任外,最重要的是社会责任。如果再划分,又可以分为律师的社会责任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与作为个体的律师社会责任不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需要从组织的角度出发,从执业伦理、员工关怀,行业发展,环境责任,公益服务以及公平正义等方面进行全面构建。今天,我要着重说的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一、怎样理解和对待律师的社会责任

  说到律师的社会责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律师,这不是故弄玄虚,也不是卖关子。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视角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普通老百姓对律师的看法很朴素,他们认为律师是很懂法律的人,也有人认为律师是很有钱的人,也有人认为律师是会钻法律空子的人,也有人认为律师很会说话,甚至还有人认为律师是“刀客”、“法律商人”。等等。

  这是一般民众对律师的认识,那么官员心中的律师又是什么样的呢?有一位官员对律师讲过这样一句话,他说:“律师是谁给钱就帮谁办事”。这代表了极个别官员对律师的偏见。也有的官员跟当事人讲:你不要找律师,找我就行了。当然也不泛尊重律师的官员。但总的来说,在官员的眼中,律师是民,这是不争的事实。

  官员当中,对律师来说有一个最特殊的群体——司法机关的官员又是怎样看待律师的呢?多年前,一位警察参加司法考试,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考,他说:警察费了很大的劲,收集证据,把犯罪嫌疑人圈到里面,律师只要将这个圈撕开一个口子,公安就得放人。这位警察代表了一部分公安人员对律师的看法,这种看法肯定了律师在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上的作用。反过来,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侦察阶段却千方百计阻止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也说明他们害怕律师撕开这个口子。当然,极个别律师靠关系办案,指望公安人员介绍案件,在此情况下,警察瞧不起律师也是正常的。检察官对律师又是怎么看的呢?有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前,检察官会问法官,当事人是否请了律师,这说明他们也害怕律师。有时候,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使得公诉人较被动,这时候,检察官没有其他办法,只能以“律师伪证罪”为由想尽一切办法治律师。那么法官又如何呢?这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总的来说,从民事案件的角度看,法官是希望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共同体,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在法庭上讲得话有道理,即符合法律规定,最好是能为他们提供一些办案的合理建议。但是,总的说来,大多数法官是无论你律师怎么讲,也不管你讲得到底是否有道理,你讲你的,我判我的,因为判决的权力在法官。当然,也不乏有上海的邹碧华这样尊重律师的法官。上述种种现象表明,我们律师,在本质上还是“民”。

  在我们所熟悉和共同维系的律师行业里,我们自己又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呢?有的律师认为:律师是一个职业,职业者,谋生的手段而已。这也难怪,律师也是人,首先要生存,也要谋生,另外,在所有法律职业中,律师的入门门槛是最低的,只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找一家事务所实习一年,或者挂名一年,就可以取得执业资格。其次,有的人在检察院、法院做不下去了,被清除出司法系统的,也能来做律师。还有,大学连年扩招,法学院的毕业生没有工作怎么办?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让一部分实际上不具备做律师素质的人进入了律师队伍。最后,整个社会诚信缺失,信仰危机,律师这个行业也不能置身世外,或多或少要受社会大气候的影响。将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导致的结果是,只要能挣到钱,什么事都能干,有的人通过伪造证据,为当事人争取不合法权益;有的人通过找关系做案子……这样的律师,不怎么考虑分析案情,也没有心思花时间学习法学理论与法律法规,把时间与精力都花在请客吃饭。如此也就不奇怪,明明一个诉讼可以解决的纷争,要把它拆成几个诉讼来做,目的只有一个——钱,多做一个案子可以向当事人多收一份代理费嘛。

  当然在律师行业中,绝大多数律师还是将律师作为一个事业来做的,他们兢兢业业、勤于钻研,恪守着、实践着、履行着律师的规范、道行、纪律乃至责任。这不是本沙龙讨论的问题。

  那么,律师到底是什么呢?《律师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是法律对律师的定义,只要符合这样的条件,就是一名律师。律师应该做什么呢?该条第二款又进一步明确:“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法律对律师的执业要求。但是,人们不应该忘记,法律的规定只是对人的最低要求,要想做好一名律师,仅仅符合上述规定,是远远不够的!

  要做好律师,要求很多,如广博的知识积累,敏锐的判断力,深厚的法律素养,高超的庭辩技巧与应变能力,严谨的思维习惯,精湛的书面表达能力,干练的仪表,敢于担当的魄力,锲而不舍的精神,忠于法律的品质,推动法治进步的理想信念等等。

  我认为,在律师的所有品质当中,努力承担社会责任,是一名有社会良知、公义、善为的律师首先应具备的品质。

  律师如果仅仅是一种职业,是一种挣钱的手段,很多人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这个行业。因为,律师行业作为服务业,绝对不比从事实业挣钱多。在西部,年业务额超过千万的律师寥若星辰,而年收入超过千万的老板比比皆是。律师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司法解释等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律师如果不学习,很快就会落伍,所以律师的投入跟回报并不十分成比例。律师是一个很累的职业,当事人会对你隐瞒案件中对自己不利的事实,甚至会对律师作虚假陈述,需要律师去甄别。律师要想办法收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律师要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律师要选准最有利于委托人的诉讼角度,律师要学会与法官沟通,律师要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可能有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非法律因素,律师不光要收集证据,还要学会取舍证据。人非化外,律师要有政治敏感性,律师也需要建立自己正常的人脉关系。律师不仅要敬业,还要有维护客户、开拓客户的能力。律师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律师要脑勤、手勤、腿勤,律师工作既是复杂的脑力劳动,又是体力劳动。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仅仅把律师看作职业,看作一种谋生的手段,还不如趁早离开这个行业,比律师挣钱多的行业太多,在乌鲁木齐这样的西北边城开个卖黄面、卖烤肉的小店都比普通律师挣得多。

  那么律师的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呢?在对社会责任的看法上,绝大多数律师认为:律师应该有正义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参与律师社会责任活动是每个律师应尽的义务,是律师的使命之一,每个律师都应当力所能及地承担一些社会责任,这是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方面,也是一种高尚品德的表现。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应切实承担起作为社会主义法治队伍一员的社会责任,尽其可能帮助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在践行社会责任的方法上,有的律师认为,作为法律的宣传者,律师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帮助其树立法治理念,使公众相信法律,信仰法律,使法律至上的观念深入人心;要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向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要参与到高校的人才培养中去,哺育公益新人。也有律师认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运用自身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就是在履行社会责任。在社会责任的作用上,有的律师表示,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既有利于体现自身价值,也有助于提升律师声誉,改善律师职业形象,从而赢得社会尊重。

  我认为,这些认识和观点都没有错,它们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二、律师社会责任的主要体现

  我认为律师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个职业

  把律师作为一项事业,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因为一个律师如果仅仅把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将其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那么他从事这个职业的目的只有一个字——钱,只要有钱挣,什么事都可以干,其他的事是不会考虑的。在此前提下,律师即使不做违法的事,也是被动的,是害怕失去做律师的资格,也就是怕丢掉饭碗,要这样的律师承担社会责任,尤如要只会念经的和尚去弘扬佛法一样困难。我承认,事业也是以职业作为前提,因为律师也是人,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但只有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才不会过于计较挣钱的多少,才会喜爱律师这个行业,才会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理想与信念,进而有为这个事业献身的精神。

第二,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律师

  在我们这样有着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大国,试想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党去管理、去维护它,就会出现像乌克兰、埃及、叙利亚和利比亚那样的人间悲剧,受苦受难的最终还是我们广大的平民百姓。所以,我们每一名中国律师,不论你是否是共产党员,都应当本着拥护执政党和爱祖国的基本准则去维护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尊严。如果我们对执政党和政府有意见,可以按照宪法和法律授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并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和提出,决不能被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而去做有损于党和国家的事。特别是我们在为那些暴恐、邪教组织犯罪被告人的辩护过程中,必须坚持决不把有罪的人按无罪辩护,同时也决不让无罪的人受到法律追究的职业道德底线,让我们每位律师都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祖国骄傲的人。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律师应当具有的政治理念和第一社会责任。

第三,努力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

  今年,新疆律协组织开展了“百家律所千名律师进乡村(社区)”活动,我们取得了这样一个共识,即只有在人民群众中口碑好的律师才有人委托你办案,只有你对当事人负责任能把他们委托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做,你才是百姓心中的“大律师”。现实中,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抱负和梦想,要想成为一名资深律师就必须从办好每一件小案,解答好每一个普通咨询这样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律师和人民群众到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实际上就是鱼和水的关系,没有了养我们的“水”,就是条龙也飞不起来。要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而不是为了达到个别当事人非法请求而让他一个人满意,对于这种当事人我们要说服和引导他合理、合法的去主张权利,而不是受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委托去做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的事。也就是说律师维权必须是依法定程序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不能无原则、无法律依据、无事实根据地为了挣点小钱而见利忘义,做出有损于党和国家特别是广大民众合法利益的事情。现实生活中,一个律师做了件好事没什么影响,可是假如你做了一件违法违规的坏事影响就大了,尤其是在当今新媒体时代,那里发生一件事,一个人手指一动,小则一个圈子,大则一个社会就会被炒热,这时27万律师的名誉就会受到伤害!如果律师办的所有案子都能得到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的话,就会产生一传十、十传百的效应,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满意。所以,我们律师的行为都关联着同仁,这就是我们应承担起的共同社会责任。

第四、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

  努力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律师敬业的表现,也是律师担当社会责任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因为如果每一个律师代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实际公平正义,整个社会的法治就前进了,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律师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有的律师说,委托人不是人;有的律师说,委托人是律师挣钱的工具;有的律师说,律师是委托人最后一位被告。这些说法都不是一名有社会责任的律师应该有的观点。因为说这种话的律师没有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说委托人不是人的律师,可能自己没有反思过,这个案子从开始就不应该代理。说委托人是律师挣钱工具的律师,根本就没有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做,不可能有社会责任的担当。说律师是委托人最后一位被告的律师,要么开头就给委托人有虚假承诺,要么在办案过程中极不负责任,让委托人产生了极大的不满。

  我认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一定会正确处理好与委托人的关系。一方面,律师不应该为违法行为和不正当利益提供法律服务,如果这样的委托人通过律师服务得到自己的利益,那么肯定有人被冤枉,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被冤枉的人不仅会迁怒于律师,很可能还会产生过激的行为。因为,在没有正义价值衡平的情况下,私力救济就是实现正义的最佳途径。另一方面,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委托代理期间,律师与委托人不是朋友,但要尽职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接受案件前,就要告知诉讼的风险,并且要做好接待笔录,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在受理案件时,都要向当事人出具《风险告知书》,律师作为“民”,律师事务所作为非权力机构,更应该向当事人告知风险。既然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的价格就应该合理,除此之外,对争议的标的,以及当事人的其他财产,就不应该有任何非份之想,更不应该泄露在委托代理期间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隐私,或者利用它们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律师也不应该利用自己的代理地位介入委托人的其他事务,这些都是律师自己对自己负责和对律师事务所负责的体现,也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的需要。

  其次,律师要正确处理好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关系。有的律师,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公然同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合谋,串通危害自己委托人的利益,这样的律师,唯利是图,毫无操守可言,更谈不上承担什么社会责任,他们只会给社会添乱。

  再次,律师要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律师应该学会与法官沟通,任何时候都应尊重法官,但是尊重法官,不代表要给法官行贿,或者怂恿委托人给法官行贿,这样的行为,为正直的法官所不齿。律师尊重法官,不代表事事都要屈从于法官,对于自己认为有道理的事与观点,一定要坚持,这与不尊重法官是两码事,因为律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以能够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敬法官是为了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作为法律共同体人员之间应有的职业互信和尊重,也是律师作为社会精英阶层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

  最后,律师要处理好与同行的关系,不能靠抵毁其他同行来招揽业务。在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尤其在学会合作,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才能给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整个社会的法治进步。

第五,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律师参加社会事务,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又一具体体现。我认为,律师参加社会事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律师应当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法律规定的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途径之一。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是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条件之一,也是维护基本人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律师区别于商人的标识之一。

  其次,律师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原本朴实的少数民族群众因为文化知识的欠缺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和引诱后,盲目信从,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直到身犯重罪被押上被告席时,仍然对自己涉嫌严重犯罪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作为律师不仅要为刑事被告人提供辩护、维护其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在引导群众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方面,更肩负着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要通过代理辩护等途径,引导各族群众坚持正听正信、打击歪理邪说,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要通过以案说法、法律解析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宣传活动,帮助群众进一步明确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法律尊严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要途径。

再次,律师应当为全面依法治国做出自己的贡献。律师在个案中尽到自己的职守,本身就是促进法治进步的表现。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法律的建议。也可以通过总结自己的办案经验,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从而推动法治进步。通过担任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推动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最后,律师应当为“一带一路”建设做自己的贡献。

  综上,我们对律师的社会责任作出一个界定,就是律师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不但在个案中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参加各类社会事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标签: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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