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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律师肩负展现正面形象的社会责任

时间:2023-04-23 09:47阅读:
谈律师肩负展现正面形象的社会责任 社会上人们对于律师的作用,很多人理解是“钻法律的空子”。这就让律师在社会中的负面性的形象越来越多,并且有的人还为了挣钱而不讲职业道德。 社会上人们对于律师的作用,很多人理解是“钻法律的空子”。有的律师自己也愿意有这种认识,也愿意给一些人士来充当鹰犬。这就让律师在社会中的负面性的形象越来越多,并且有的人还为了挣钱而不讲职业

谈律师肩负展现正面形象的社会责任(图1)

律师肩负展现正面形象的社会责任

社会上人们对于律师的作用,很多人理解是钻法律的空子。这就让律师在社会中的负面性的形象越来越多,并且有的人还为了挣钱而不讲职业道德。

社会上人们对于律师的作用,很多人理解是钻法律的空子。有的律师自己也愿意有这种认识,也愿意给一些人士来充当鹰犬。这就让律师在社会中的负面性的形象越来越多,并且有的人还为了挣钱而不讲职业道德。律师行业自己的所作所为,以及社会对律师行业的感觉,确实是律师行业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已经是江河日下!我觉得我们作为律师的,自己应当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律师行业整体健康长久的发展。

一、律师要建立好自己的良好形象。

律师行业自己良好形象的标准是什么?我个人认为《律师法》就是这样树立良好形象的基本依据。有关律师行业的规章、律师协会的相关规范也是对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有益的补充。这是有关良好形象的的标准问题。

a.律师个人的自律管理行为。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自觉比对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的标准,不能放弃自己的原则,而因为利益的诱惑及权利的压迫而有所改变,要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不能做其他委托人或者权利部门的附庸。特别是有关权利部门的领导人的要求,绝对不能盲从,要考察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符合,则可在具体情况的范围内予以配合,但是绝对不能够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如果没有独立人格,而趋炎附势那肯定会完蛋的!

律师要经常一日三省,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某些掌权人的说教并不等于法律。法律才是律师依法执业的依据。哪怕是恶法,律师也必须遵守!

b.对律师日常进行监督的部门与人员必须正确履行监督的职责。

这方面的话题我就不能说多了,大老爷们不愿意听,他们只喜欢躺平,手摇芭蕉扇,只会口若悬河唱赞歌,不愿意做任何实事。

二、社会中很多人认为律师就是钻法律空子的人。他们可能对律师是不屑一顾的。为何会有这种现象?我认为这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包括如下因素:

a.社会上确实有这样的律师从事这样而作为的。人们的这种感觉也不是空穴来风的。

b.社会中也是有这种需求的。有的人违法、犯罪了,而又想逃避法律制裁的。

c.有需求钻法律孔子的人,又委托能够钻法律孔子能力的律师社会现实。什么是钻法律空子!无非就是委托人出行贿款项,律师找到关系去行贿而已。你们是否看到海南高院的那副院长的案件,就是那种情况。

三、我们做律师的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a.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维护自己所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这是主动的维护方式;第二层意思是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被动的维护,你不能去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你不能去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体现维护自己的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维护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均衡,也是权利正确行使的方法。第三层意思在维护的合法权益的范围,不仅仅指实体权利,同时还包括程序权利。

b.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律师应当是法治建设的维护者,而不能是法治建设的破坏者。

那些行贿的律师就是法治建设的破坏者,这是与律师的作用严重不符的!但是这些法治建设的破坏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往往是非常轻微的。应当对他们送进监狱的,结果怎样!麸皮了事!为何!好大的一张伞!可见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谁能改变这种状况!与法律要求相差太远了!

c.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律师做事显示出公平和正义来,会让人们钦佩你。如果是助纣为虐、为虎作孽会让人们恶心死你。

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要自己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为,也可以动员委托人践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行为,也可以影响到其他人员践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我们律师在日程工作中要向社会释明律师的作用,对于有的人要求律师钻法律的空子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以上是我对于律师行业肩负展示正面形象的观点。我并不是政治人物,并不肩负政治教育与宣传的职责。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群众阶层的老律师,谈谈自己的观点。我认为我的观点是正确的。可能我的个人观点与社会上的流行的观点有差异化。我的观点对就对吧,错就错吧,也无所谓。如果能够有一个人能够应从我的观点我也就非常高兴。如果没有一个人听从我的观点,也无所谓,我也能够达到功德无量的程度。

标签:律师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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