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并不是没有限制的,还要区分是个人实施的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实施的诈骗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具有诈骗罪的特征。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
(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
(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财物。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实行了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素】
(一)诈骗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是否体现市场交易关系作为确定标准,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判定:
(1)合同是否发生在平等这题之间,
(2)合同是否规定财产流转的内容,反映市场交易关系,
(3)合同内容是否具有双务、有偿性。
(二)行为人实行了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或者个人的账号,与对方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骗取对方财物;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及主观】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 同的界限,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属于经济合同纠纷。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 占有的目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审查行为人主体资格,也就是审查主体的身份是否真实。
(二)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积极行为。
(四)考察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五)考察行为人在对方当事人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后的表现。
【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合同诈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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